这曾经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也是我认为亦舒写得最好的一部。精辟,犀利,带着一丝淡淡的嘲讽,却不乏脉脉温情。
亦舒笔下的女子,总是精明能干、独立理智,她最喜欢的一个形容词是“宽袍大袖,何等洒脱”,而且都有些传奇色彩,比如香雪海,比如曼陀罗。难得这一位,能哭能笑,琐碎家常,添了许多生活气息。
陆宜,一个中年妇人,由高度进化的未来世界,不幸回到八十年代,却邂逅了一生真爱。巧克力,呵,当然是巧克力,只有香浓嫩滑的巧克力,才配得上这样浓烈香醇的爱情。
很多人说亦舒写的不是爱情,因为有太多凌厉的现实。可是我情愿相信这才是最真的爱情,毕竟,我们不能脱离现实而存在,那么,摒弃一切世俗因素的爱情,自然也不会是现实存在的爱情。爱情之美,就是要在黑暗冷酷的现实上面开出清丽绝俗的花来。
最爱方中信,尤其是那一包历尽劫波的巧克力,令我的心也融化。当一切即将真相大白,那包用印满玫瑰花的盒子精心保护的巧克力现身,已令人心痛难当,墓碑上的一行小字,更是令人唏嘘不能自已,每次看到这里,均泪如雨下。“我是不得不回来,我是不得不走,我们是不得不拆散。我今生今世,被汝善待过爱护过,于念已足。”有如此刻骨铭心的挚爱,我们还要求什么呢?
虽然亦舒《朝花夕拾》里最后把方中信给写死了,颇不吉利。可方中信演完之后还是毫不犹豫把名字随他改了,可见此人确有几分魅力。书中几乎没一个人不喜欢他。也是,那么有趣的一个人,讨厌他等于承认自己不好相与。气质最好最善解人意通情达理那位妇人赞他最是看得开。“他不会抱怨你只陪他区区四十五天,他会欢喜生命中曾有过这样至为快乐的时光。”接受现实,不好高鹜远,亦不抱怨强求。
原来人生最难做到不是遗忘,而是接受。接受自己出生贫寒、资质平庸、长相普通、言语平凡……接受自己胖、皮肤不好、头发开始掉、长眼袋……接受自己平胸或者胸大至累赘,长得像个球抑或是根竹竿……接受自己错过一个好人,接受自己被甩……然后才能昂首挺胸,理直气壮向前。方中信这样想:我们虽然只有这短短数日相处,可是过得晶光璀璨。同样有些人吵吵闹闹一辈子,终回头也可以笑着说天长地久、白头偕首。那个好人却被我失去了,不不不,是你曾与那样好一个人共度过。
命运待你不薄。
他比别人高明就在于,很多人是大限降至方不得不豁达自慰以度,像陆宜,像《玫瑰的故事》中的溥家明。他天性如此,知道陆宜不得不走虽不舍得但不把时间浪费在痛哭流涕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上。更不知道自己之后也不过区区三年光阴。是啊,时间最是无情,戏谑。走错时空的是陆宜,结果短命竟是他。可谁又能保证一定能活多过四十多天呢,所能保证不过现在活着。
人生苦短,不纠不结,及时行乐。生命只要好,不要长。纠结你的永远别把它当作生活全部,以偏概全。这时候有爱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每每投入工作,写起稿来,一切不快我便都全然遗忘。同样效用的还有看书、整理房间、和闺密逛街、喝咖啡、聊八卦……那么多事好做,哪里腾得出时间来浪费。建议许多给我们“爱弥留”写信的人去看亦舒这本小说。那时候的亦舒还愿意长篇大论教给大家一些东西,后来,就是直接写这样的人了,你愿意接受就接受,不愿意拉倒。
而我也真的挺感谢方中信,他让我这样想:我遗憾没有见到外曾祖母最后一面,可是在我整个小学时候几乎得到她全部的爱。我永远无法达成爹妈对我的某一项要求,可是在那些已然达成的方面他们很是满意。我花费数月时间与一个至终素未谋面的人谈情说爱,可是我到底有过惊心动魄的那段痛并快乐着的时光。对方为什么不选我,哦,选我未必会快乐,道不同还是省些时间不相为谋……陡然间觉得心里真的有些什么东西给松开了,整个人轻快起来。
呃,也可能只是我困倦之前的一点点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