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作者:林奕含



    伊纹第一次见到吉米是在婚礼后的派对上。婚礼是老人的,派对是我们的。伊纹喜欢一维说「我们」两个字,他说「我」字嘴唇嘟起来欲吻的样子,「们」字的尾巴像一个微笑。一维真可爱。

    婚礼上有官,有媒体,那都算了;伊纹和一维去订制婚纱,伊纹喜孜孜地画了心目中婚纱的样子,简单的平口,很澎很澎的纱裙,背后有一排珍珠扣。我不知道你会画画。你不知道的还很多。手摸进她的腰,那你什么时候让我知道呢?你很坏。伊纹笑得手上的画笔都颤-抖,纸上的纱裙皱纹愈来愈多。一维回家,老钱太太一看设计图就说不行,「她干脆把胸部捧出去给人看好了。」婚纱改成蕾丝高领长袖,鱼尾的款式。伊纹自我斗争一下就想,算了,婚礼只是一个日子,以后我爱怎么穿就么穿,在家里脱—光光也可以。想到这里笑出声来,笑到睫毛像群起革命一样拥戴她的眼睛,大眼睛淹没在睫毛里。

    婚礼之后包了饭店高楼层的露天餐厅,在泳池旁开了派对。请的都是一维的朋友,大家都讲英文。伊纹蜡在那儿给人拍打照相,对她而言,这只是穿上喜欢的衣服的日子。香槟、红白酒一瓶一瓶地开,有人喝到走进泳池里。那人从水里甩出头,第一句就骂了:靠,我可以--湿--,手机不能--湿--。大家都笑了。

    一维在美国念书的时候参加了大学的兄弟会,入会资格只有两种:一是很有钱,二是很聪明。伊纹没有问过一维是靠哪一种进去。一维喝起酒来闹得真凶。一维对麦克风大喊,吉米,你在哪,给我到台上来。谁?伊纹凑过去问。我要介绍给你,我的兄弟。

    伊纹站在台上,看见人们一丛一丛聚在一起招呼了又分开,分分合合比干杯还快。一个人走过来,一个人走过去,像在打一种复杂的毛线,一个人穿过一个人,再一个人织进另一个人里面。脱下西装外套的来宾看起来跟打领结端小菜的侍者没有两样。吉米?谁?仿佛有一个矮小的男人朝这里走过来。又马上被一个胖大的身影遮住。胖大男人走了。每个人都是古埃及壁画似的侧面,只有那矮小的男人直面着他们走来。又有人把那矮小男人遮住。伊纹感觉自己的智力正在渐渐褪色。那个矮小男人终于近了,暴露出整个的自己,他走到台上,跟一维拥抱。在高大的一维怀-里矮得像个小孩。喔,这是吉米,全校最聪明的人,聪明到我不敢叫他来我们公司上班。吉米你好,叫我伊纹就好啰。

    闹到深夜,伊纹累得熘进室内,在饭店的长桌上就趴着睡着了。吉米去找厕所的时候,被这一幕迷住了:室内太暗了,满室金银像被废弃一样,两张六十人的长桌平行着,那么长,从这里望过去,桌的另一端小得像一个点,长到像绘画教学里的透视技法。小小的新娘子趴在这一头,粉色洋装外露出背部,肩颈,手臂,白得要化进白桌巾里。外面的灯光透过格子窗投进来,光影在桌上拉出一个个菱形,像桌子长出异艳的鳞片。新娘子像睡在神话的巨兽身上,随时会被载走。

    一维走进来了,嘿。嘿。他们一起看着这个画面。伊纹的背均匀地起伏。老兄,要对她好,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吉米小声说完这一句,就插着口袋去厕所了。

    一维用西装外套盖住伊纹。回到外头,他拿着麦克风,用英文说,好了,大伙儿,睡觉时间到了。兄弟会里最疯的泰德高举酒瓶,大声说,喔,少来了,全世界都知道你急着想回家干嘛。一维笑了,喔,泰德,Fuck you。泰德手里的酒洒出来,喔,你将要fuck的不是我。一面做着猥亵的姿势。大家笑得更厉害了。而屋子里的伊纹只是静静地睡着,窗外灯光移动的时候,伊纹也长出了鳞片,像是她自己也随时可以起飞。

    房思琪放学了总是被接回李国华的公寓。桌上总是摆了一排饮料,老师会露出异常憨厚的表情,说,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只好全买了。她说,我喝什么都可以,买那么多好浪费。他说,没关系,你挑你喜欢的,剩下的我喝。思琪觉得自己跳进去的这个语境柔软得很怪异。太像夫妻了。

    思琪拿了咖啡起来喝,味道很奇怪。跟手冲咖啡比起来,便利商店的罐装咖啡就像是一种骗小孩子的咖啡──跟我的情况很搭。思琪想到这里,不小心笑出声来。什么那么好笑?没事。没事笑什么?老师,你爱我吗?当然,我在世界上最爱的人就是你,从来没想到我这么老了竟然才找到了知音,比爱女儿还爱你,想到竟然都不觉得对女儿抱歉,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

    他从包里掏出一叠钞票,钞票有银行束带,思琪一望即知是十万元。他随意地把钞票放在饮料旁边,就好像钞票也排入了任君挑选的饮料的队伍。给你的。思琪的声音沸腾起来:「我不是妓-女。」你当然不是,但是我一个礼拜有半礼拜不能陪你,我心中有很多歉疚,我多想一直在你身边,照料你,打理你的生活,一点点钱,只是希望你吃好一点,买喜欢的东西的时候想起我,你懂吗?那不是钱,那只是我的爱具像化了。思琪的眼睛在发烧,这人怎么这样蠢。她说,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收的,妈妈给我的零用钱很够了。

    李国华问她,今天没课,我们去逛街好不好?为什么?你不是欠一双鞋子吗?我可以先穿怡婷的。逛也不一定要买。思琪没说话,跟着他上了计程车。思琪看着涮过去的大马路,心想,台北什么都没有,就是很多百货公司。他们踏进以平底鞋闻名的专柜,思琪一向都穿这家的鞋子,也不好开口问他他怎么认得。思琪坐在李国华旁边试鞋子,店员殷勤到五官都有点脱序,思琪马上看出什么,觉得自己也像是漂漂亮亮浴着卤素灯被陈列在那里。李国华也看出来了,小小声说,「精品店最喜欢我这种带漂亮小姐的老头子。」思琪不可思议地看着他。马上说,我们走吧。他说,不不不,拿了鞋,便结帐。思琪觉得心里有什么被打破了,碎渣刺得她心痛痛的。思琪隔天回到她和怡婷的家,才发现他直接把那叠钱塞-进她的书包。马上想到,这人倒是很爱随便把东西塞-到别人里面,还要别人表现得欢天喜地。她充满痛楚,快乐地笑了。

    从百货公司回到小公寓,思琪还在赌气。老师问她,别生气了好吗?干嘛跟漂亮东西过不去?我说了,那不是钱,那也不是鞋子,那是我的爱。礼物不就是这样美丽的一件事吗?礼物不就是把抽象的爱捧在手上送给喜欢的人吗?他半蹲半跪,做出捧奉的手势。思琪心想,就好像是古代跟着皇帝跳祈雨舞的小太监,更像在乞讨。讨什么?讨她吗?

    他的小公寓在淡水河离了喧嚣的这岸。夏天太阳晚归,欲夕的时候从金色变成橘色。思琪被他压在玻璃窗上,眼前的风景被自己的喘息雾了又晴,晴了又雾。她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太阳像颗饱满的蛋黄,快要被刺破了,即将整个地流淌出来,烧伤整个城市。